问题 | 一般工厂拆迁工人怎么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企业拆迁 |
解答 |
一、一般工厂拆迁工人怎么补偿? 对工人支付的补偿金取决于工人的工龄以及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工厂拆迁补偿金有哪些?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三、工厂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支付拆迁补偿款。 四、工厂拆迁补偿争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工厂拆迁补偿争议申请行政复议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载明申请人基本信息、被申请人名称、明确具体的复议请求及相关事实与理由。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如需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主要是常用手机号或者常住地址,以便于沟通、协调和文书送达。 (五)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证明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明材料。 综上,工厂拆迁工人怎么补偿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过工人可以领到的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而且解雇员工的补偿金由征地主管部门承担。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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