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包法规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三包法的规定如下: 1、凡是在三包目录内的商品都实行谁卖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2、商家应保证商品的质量,进货前要进行验收,销售过程中要为顾客解释三包方式; 3、生产商应提供三包凭证和保修期内修理单据; 4、商家应及时处理消费者的质量异议。 一、销售者应履行的三包义务如下: 1、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2、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4、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5、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二、修理者应履行的三包义务如下: 1、承担修理服务业务; 2、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3、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4、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5、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总之,三包法的规定是,凡是在三包目录内的商品都实行谁卖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商家应保证商品的质量,进货前要进行验收,销售过程中要为顾客解释三包方式;生产商应提供三包凭证和保修期内修理单据;商家应及时处理消费者的质量异议。 相关法规: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三包法规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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