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不在房子里住可否行使相邻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不在房子里住可否行使相邻权 民法典规定,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行使相邻权,权利人不在房屋里面居住的,不会影响房屋权利人行使相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九十六条【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二、相邻权的典型特征 (1)相邻权的主体是相互邻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 即相邻权只能在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之间发生,这种权利主体既包括不动产所有人,也包括不动产占有人、使用人。 (2)相邻权的客体是相邻各方提供的便利,而不是相邻的财产。 一方有权利取得方便,他方有义务提供方便。 (3)相邻权是一种从属性的权利。 相邻权不能独立存在,是从属于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特权的从权利。 它随不动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设立、变更、终止而设立、变更、终止。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相邻权是相邻两个不动产权利人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相邻房屋的权利人不在房屋里面居住的,并不影响权利人行使相邻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