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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位继承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

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

这是因为遗嘱必须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的条件,在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无效。

代位继承权的实现前提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同样适用于胎儿的保留份,其原理与法定继承中的胎儿保留份是一致的。

因为母亲是儿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对于代位继承的时候母亲是有份额继承孩子的财产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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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6:4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