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享有处分权利。 所以被拆迁人取得拆迁安置房所有权后,可以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但要遵守当地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拆迁安置房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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