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有自诉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在很多的刑事案件中都存在自诉人,自诉人是刑事自诉案件中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地位相当于原告,担当控诉职能。如果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提出反诉的,自诉人具有双重身份;在其自行提起的自诉中是自诉人,执行控诉职能;在反诉中是被告人,执行辩护职能。 自诉人的权利主要如下: 1、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2、申请撤回自诉; 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5、作为原告人出席法庭参加法庭审判和同被告方辩论; 6、申请回避; 7、提出上诉; 8、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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