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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恋爱期间财务纠纷打官司有用吗
分类 婚姻家庭-同居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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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恋爱期间财务纠纷打官司有用吗

有用。

1、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也是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发生的借款,借款方有义务予以偿还。当然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为赠与关系。

2、对于主张方需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对于恋爱期间确实双方确实存在借款关系,法院一般会予以认定并判决借款方偿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二、谈恋爱时花的钱,打官司能要回来吗

一、如果赠送的贵重物品,像金银珠宝、房产、汽车这类物品,那么就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

1、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

2、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由于婚约解除或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与的条件无法兑现,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如彩礼。

二、双方在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所赠送的小额礼物,一般请求返还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家庭经济纠纷发生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家庭成员之间出现经济纠纷的,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而经济案件适用最多的是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它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经济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并依法作出判决的活动。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除可以查阅本案资料外,还可以复制本案有关资料和法律文书。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同时,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缴纳诉讼费用等。

恋爱期间财务纠纷打官司有用吗,是很有用的,因为对于恋爱期间确实双方确实存在借款关系,法院一般会予以认定并判决借款方偿还借款。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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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0: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