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违约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购房合同违约后怎么处理 对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方式: 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在日常生活中中,许多当事人根本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预约定的违约给付,不以实际损害作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 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制裁。 3、定金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但应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4、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 1、存在违约行为。 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债权人有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 就违约形态而言,通常是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拒绝履行,如果将债权人迟延作为一种债务不履行看待,尚包括债权人迟延; 而履行不能场合,则不会发生强制履行责任。 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 另外,强制履行责任要求须守约方选择,取决于其意思,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购房合同违约后怎么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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