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工程款纠纷 |
解答 |
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后,应当落实专人,督促、核实施工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建筑工人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款。 所以如果双方在最开始签订的施工工程合同中有材料剩余的赔偿方式就按照合同中来确定,但如果没有最好就是由双方协商,如果是因为其中一方违反了合约导致的材料剩余,那么是需要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双方通过协商对方依然不肯赔偿,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违反施工工程材料剩余怎样索赔?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如何进行工程索赔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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