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可撤销婚姻的种类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能够撤销的原由为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违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胁迫,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

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违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相胁迫,而使某人产生恐惧。

将要发生的损害能够是牵涉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无法律依据。

同时,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

例如,以不与其结婚烧毁另一方的相胁迫,而迫使另一方与其结婚等。

另一种是直接对他人实施犯法做法,给某人导致损害,而迫使该人结婚。

这种直接损害能够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绑架另一方,也能够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诽谤另一方等。

当事人在受到胁迫而结婚时,其缔结婚姻关系的做法并不是出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违背了《民法典》关于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两方完全自愿的限定,因而法律赋予受胁迫的一方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使受胁迫的一方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自己可否与另一方结为夫妻。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所以无效婚姻是法定,并不是由人约定的,所以当事人不能约定无效婚姻。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可撤销婚姻的种类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16: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