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纠纷怎么投诉拆迁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拆迁房纠纷怎么投诉拆迁 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向当地政府投诉,被拆迁人可以向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房屋拆迁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 1、房屋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三、房屋拆迁评估怎么评估 (1)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2)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 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3)编写相关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4)评估复核和审批。 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向当地政府投诉,被拆迁人可以向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就是关于拆迁房纠纷怎么投诉拆迁的相关介绍。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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