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登记房产证是要拆迁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农村登记房产证是要拆迁吗 不一定。登记房屋信息是农村宅基地确权。 村里登记房屋信息有可能是以下的原因: 一方面是明确农村不动产的权属关系, 二方面是保护过去有承包地和宅基地那部分人的合法权益, 三方面是为将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铺路。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方向就是从无偿使用改革为有偿使用,有偿使用不等于绝对的自由买卖。所以,宅基地确权与拆迁是没有绝对关系的。 二、房屋拆迁时的补偿都有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发生拆迁补偿纠纷的时候,可以选择行政裁决的方式或者是依法起诉的方式来处理,一般房屋在进行拆迁的时候可以获得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以及奖励性补偿费,需要按照当地实时政策执行。必须发放完补偿款以后才能够进行拆迁。 三、拆迁补偿纠纷哪个部门负责? 拆迁补偿纠纷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农村进行房产证登记不一定就是要拆迁,也有可能是确定以宅基地的所有权人拆迁时会进行公告,并与被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如果双方因为拆迁补偿发生纠纷,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上是关于农村登记房产证是要拆迁吗的相关回答,还有其他想咨询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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