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多少年? 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强制猥亵罪是如何认定的? 1、与一般猥亵的界限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妇女行为区分开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不 能视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 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2、“无法抗拒”的状态定性 强制猥亵妇女一般都是利用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或者对妇女采取胁迫,即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抗拒的手段来实施的。那么,利用妇女患重病、醉酒、熟 睡、昏迷等状态而实施的猥亵行为,能否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呢?我们认为,这种猥亵妇女行为在本质上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其猥亵手段可视为“暴力”、“胁 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因此,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3、职权、教养、从属关系犯罪 正 确认定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实施的强制猥亵妇女罪,关键是查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特定的关系对妇女进行胁迫。这一点,与在强奸罪认定中区分利用特定 关系强奸与双方基于互相利用而通奸的界限是一样的。在强制猥亵罪的认定中,不能把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猥亵妇女的行为都视为强制猥亵。行为人利 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而容忍行为人对其猥亵的,不能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4、与侮辱罪的界限 以妇女为侮辱对象的行为与侮辱妇女罪很相似,两者都可以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区别在于: (1)对象情况不同。侮辱妇女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侮辱妇女罪对妇女进行的侮辱行为,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三、猥亵罪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猥亵属于刑事案件,应当采用“追诉时效”,猥亵追诉时效为十五年。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猥亵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犯罪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综上猥亵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知道,猥亵罪是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去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或者猥亵儿童。以暴力、强迫猥亵、侮辱妇女或者儿童的,如果没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况,一般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还有关于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多少年的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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