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综上所述,丈夫或妻子因个人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产生的赔偿金不能被认定成共同债务,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要处理好共同财产,也要处理好共同债务,这样可以避免离婚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且离婚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哪些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于以下情形: 1.因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而离婚的; 2.因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离婚的;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一方有重婚情形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下: (一)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另一方无过错; (二)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 (三)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四)夫妻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夫妻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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