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亲
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姻亲关系因夫妻离婚或夫妻中一方死亡、他方再婚而消失。
问题 | 直系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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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直系亲属的法律规定(一)婚姻法中的直系亲属一般是指直系 血亲,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 下的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 子女等。 但是直系亲属在《婚姻法》、《继承法》 都没有解释这个概念。婚姻法讲到直系血 亲,但也没有解释直系血亲的含义;继承法 讲了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没有解释直系血 亲的含义。据一般的理解(包括学理和百度百科等)为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祖父 母 (外祖父母) 与孙子女与外孙子女的关系。 (二)劳动和社会法律法规中供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和社会保障部 18 号令, 这里所指的是供养亲属而不是直系亲属) 亲属是指职工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父亲、母亲、丈 夫、妻子,子、女、弟、妹、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十一章规定: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 工人职员供给,并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工人职员 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1、祖父、父、夫年满 60 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2、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 16 岁; 4、孙子女未满 16 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母未 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工人职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男年满 60 周岁 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女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须依靠工人职员 本人供养且同居者,得以供养直系亲属论。 国家劳动总局〔76〕劳薪字 95 号文件规定:实行劳动保险 条例的单位,凡符合《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草案)》所列的, 由职工供养的子女、弟妹等,在年满16岁以后后继续在中学学 习的,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有关劳动保险待遇。 二、法律一般没有直系亲属的直接性规定,只有关于近亲属的规定。(一)民事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2 条规定:“民 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 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兄弟姐妹包括同 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 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 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直系亲属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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