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如何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中国刑法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如何立案? 我国《刑法》之中并没有关于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若是司法机关明知被拐卖者在3名以上,或者是明知他人累计实施了3次以上的拐卖行为,而不实施解救被拐卖者的行为,那么司法机关就需要立案处理此不解救被拐卖者的刑事案件。 我国《刑法》之中并没有关于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后,公安机关会立案处理此类案件: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2、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3、3次以上或者对3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的; 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任何公民若是发现他人实施了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那么在掌握他人实施此种违法行为证据的前提之下,就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受理报案的职员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核查拐卖、收买行为是否存在,一旦发现确实有需要被解救的人,那么就需要组织解救活动,否则不解救的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的犯罪行为的,因为犯罪行为人实施非法的拐卖的行为的,不仅仅是会对一个家庭造成严重的损害的,也是会对我国的社会秩序造成损害的,所以如果是行为人拐卖儿童妇女的,是一定会被严厉的处罚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如何立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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