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必须参加股东大会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一、董事必须参加股东大会吗 董事必须参加股东大会。但若是实在不能参加,可以委托其他人进行参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属于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股份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作为股民能参加股东大会吗 股民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只要股东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当然是正当方式获得的,都可以去参加股东大会。公司在开会之前都会发布通告的,股东可以选择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或者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作为股民能参加股东大会吗 股民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只要股东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当然是正当方式获得的,都可以去参加股东大会。公司在开会之前都会发布通告的,股东可以选择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或者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董事必须参加股东大会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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