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占有多少钱为诈骗立案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非法占有多少钱为诈骗立案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二、网络诈骗有哪些特点? 1、网络诈骗的特点包括犯罪工具高科技化,作案过程非接触化等。 网络诈骗通常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骗取他人财产的诈骗手段。如果犯罪的主要行为发生在互联网上,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大量公私财产。 此外还具有以下的特点: (1)作案目标具有不特定性,资金流向具有复杂性; (2)作案依托网络技术为实施犯罪提供支持,手段呈现智能化; (3)作案过程具有隐蔽性,作案时间短。 2、诈骗犯和被骗对象通常互不相识,但在行骗过程中一般有较长时间的接触。 事主对诈骗犯的体貌体征有较深刻的印象,对其个人经历、社会关系可能掌握一定线索。诈骗案件现场一般不具备勘查条件,但罪犯行骗时多留下实物证据,如伪造、骗取或窃取的介绍信、工作证、签订的合同,留下的字条等。诈骗惯犯往往用同样的手法连续作案、流窜作案。 三、诈骗案件被害人是否可以出庭作证? 1、诈骗案件被害人可以出庭作证。 诈骗案属于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公诉,被害人无需出庭辩护,而是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果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出庭辩护。 2、对于刑事案件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3、对于民事案件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 发现自己被诈骗之后,当然是可以到被骗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的,但是并非所有的诈骗案件都会被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如果对非法占有多少钱为诈骗立案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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