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一、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书面合伙协议; 5、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6、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小企业上市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中小企业上市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上市公司的定义,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注册有限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如下: 1、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字儿至少有一个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2、以书面形式签订了合伙协议; 3、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 4、有标明“有限合伙”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条 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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