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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么规定的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农村的住房是否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农村的住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有约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怎么认定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认定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有:

1、承诺除了披露财产再无其他共同财产,后又被法院或对方查到的,可以依法认定为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2、转移、隐藏夫妻共同存款的行为在实务中往往较难得到认定,法院原则上仅对离婚时剩余的存款进行分割,但经查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大额不合理支出,也可能纳入财产分割范围。

3、转移房产、车辆的,往往在转移行为既成后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定;转移未遂但情节特别恶劣的(如为了出售财产伪造证件等),也可以认定为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4、伪造公司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

5、偷偷把财产转移到别名下或低价出售,对于无法隐瞒的财产,夫妻一方可能通过赠与给别人或者低价转让给别人的方式转移。

6、其他可以认定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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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1: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