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
分类 | 金融保险-证券纠纷 |
解答 |
一、企业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企业债券的种类有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符合股份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二、债权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⑴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⑵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⑶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债的消灭的效力有哪些 债的消灭,又称为债的终止,是指债的关系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 债的消灭有以下法律效力: 1.债的消灭是债的关系不再存在。债的消灭与债的效力的停止或减弱不同。债的效力的停止或阻止,是因债务人行使抗辩权百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从而使债权的效力受阻止或停止。债的效力减弱,是指债权人不能行使给付请求权百傪受领合债务人的给付。而债的消灭,则是债的关系消灭,再也谈不上债的效力。 2.债的消灭是指客观上不复存在。债的消灭与变更不同。变更包括主体变更与客体、内容的变更。债的主体的变更炙债的移转,债的关系未消灭,仅是存在于新的主体之间而已。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企业债券的种类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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