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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济南离婚财产公证要如何办理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一、济南离婚财产公证要如何办理

离婚财产协议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已离婚)(注:如约定的财产为外地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

(2)协议离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加盖印鉴的《离婚协议书》,诉讼调解离婚的,提供人民法院离婚调解协议书;

(3)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离婚财产补充约定协议书;

(5)其他与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6)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提交的材料(注:如约定的财产为外地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离婚财产约定协议书;

(4)其他与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离婚后前妻要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后前妻要转移财产的处理方法:

1、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以防止扩大财产损失。

2、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立即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3、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4、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领证后后悔了要离婚如何办

领证后后悔了要离婚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离婚:

一、协议离婚。如果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

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需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否则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济南离婚财产公证要如何办理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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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9: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