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赔偿定期金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赔偿定期金是怎样的? 离婚赔偿定期金是定期给付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较为合理的损害赔偿金。且前述赔偿的方情形包括,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因过错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因过错离婚的离婚赔偿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过错方的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过错方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的获利情况以及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赔偿的法律前提是怎样的 离婚赔偿的法律前提是对方有过错的行为,并给自己造成了损害,自己并没有过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赔偿定期金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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