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分类 | 涉外专长-涉外婚姻 |
解答 |
一、涉外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涉外复婚需要提交如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且申请复婚的,应当提出复婚的书面申请。经登记机构审查,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并收缴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外国公民或外国侨民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外国公民或外国侨民复婚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一段婚姻关系终结的证明,如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 二、中国公民的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外国公民的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四、如果是华侨的需要出具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五、如果是外国公民的需要出具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涉外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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