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运车报废年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一、营运车报废年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不同的情况,营运车辆的报废年限也会有所不同: (1)对于9座及以下的非营运性载客汽车,其使用年限为15年; (2)对于旅游载客汽车以及9座以上的非营运性载客汽车,它们的使用年限为10年; (3)而对营运大型客车的使用年限则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将其设定为10年; (4)此外,营运车辆在转变为非营运车辆或者非营运车辆转变为营运车辆时,都必须按照营运车辆的相关规定,即使用年限为8年进行报废处理。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营运车报废车辆会补助吗 营运车报废车辆会补助。达到报废标准,符合补贴范围的车主,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更新购车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单位账户开户证明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营运车报废年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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