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盗窃罪立案金额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公安盗窃罪立案金额标准是多少 关于盗窃罪的立案金额标准,通常情况下将其界定在盗窃公私财产价值达到一千元及其以上。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公私财产价值一千元到三千元的犯罪行为,则可以被视为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情形,将会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会被要求支付罚金或进行单项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公安盗窃罪立案多久结案 公安机关对于盗窃罪的案件从立案侦查到最终结案所需的时间通常在六个月左右,但若遇到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且取证困难等特殊因素时,则需适当延长办案期限。 然而,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时间相对固定,通常应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重大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再延长三个月的审判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公安机关对于盗窃罪的立案侦查标准是多少就侵犯公私财产罪,通常会以受到侵害的公私财产价值超过一千元人民币及以上作为立案侦查的依据。针对侵害价值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人民币之间的行为,我们称之为“数额较大”的情况,此种情形下,罪犯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的刑事责任,同时还有被处以罚金的可能性。这样的定义和评判标准是为了维护我们所生活的社会环境的稳定与和谐,以及保障公私财产的安全不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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