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公司吊销如何解散清算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解答

一、公司吊销如何解散清算

公司因被吊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二、公司清算如何启动

公司清算的启动有两种情况:

一是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

二是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强制清算启动的条件:

(1)提请强制清算的主体是债权人和公司股东。

(2)强制清算启动事由是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公司合并解散要清算吗

公司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出现下列事由时公司解散需要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并不需要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公司吊销如何解散清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17: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