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算机刑事案件由什么部门受理,有没有法律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计算机刑事案件由什么部门受理,有没有法律规定? 计算机刑事案件由案发地市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计算机刑事案件由哪些部门受理 计算机刑事案件,可由案发地市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关于一审刑事案件侦查审理时间法律规定有什么 一审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为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一审刑事案件审查时间为两个月,至迟不会超过三个月;如果被告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属于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特殊情况的,则这个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在上述期限还无法审理完毕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计算机刑事案件由什么部门受理,有没有法律规定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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