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卷宗可以多次委托律师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事案件卷宗可以多次委托律师看吗 是的,作为律师您有权查阅关于整个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自案件进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起,辩护律师便拥有查阅、摘录、复印和部分摘抄与之相关的证据材料的合法权益。 这项权利不仅涵盖了辩护律师,同时也同样适用于其他类型的辩护人,例如在刑事申诉案件中担任代理人的人士,只要获得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准许,都能够进行上述操作。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无论是律师本人还是其他辩护人员,在享有这项法律赋予的权利操作时,都必须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以及代理授权书等相关文件。 另外,为了维护庭审过程中的公正性,律师通常会选择对有关案件的当事人以及他们的家人保密相关档案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一)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四十条 (二)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二、刑事案件能在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吗 刑事案件可以在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卷宗可以多次委托律师看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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