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一审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一审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一审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如果在上述期限内还无法审理完毕,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一般非法销售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怎么判刑 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是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而不是非法销售专用窃照器材罪。构成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上述刑罚。 只要无权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了擅自制造、买卖上述器材的行为的就应当立案调查。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中国对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是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而不是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 该罪量刑标准如下: 一、犯罪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上述刑罚。 该罪的立案标准为,无权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制造、买卖上述器材的,应当立案。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一审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