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安置房双方签的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果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购买安置房双方签的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果 安置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一般来说,只要签署合同主体合法、安置房买卖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且双方出于自愿,这样的合同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是不是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是不是有的自然资源,所是不是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合同的一方没是不是有签名,该合同是不是有效 签合同一方签字另一方不签字,但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是不是有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是不是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签订的合同是不是有一部分无效,合同是不是有效 签订的合同是不是有一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是不是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4)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是不是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购买安置房双方签的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果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是不是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是不是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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