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酒驾会不会判刑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一、二次酒驾会不会判刑 二次醉酒驾驶,说明行为人主观恶性大,构成危险驾驶罪,会不会被处以拘役。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酒驾是刑事 主要根据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来区分酒驾行为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还是刑事犯罪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酒精测试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不足80毫克的,属于酒后驾驶,这时候酒驾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如果酒精测试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达80毫克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这时候酒驾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醉酒驾驶的行为人可能会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需要接受刑事上的处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人,可能会不会被留下案底。具体来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喝酒倒车算酒驾 喝酒之后倒车也算酒驾,如果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就属于饮酒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二次酒驾会不会判刑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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