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问题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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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窃取信用卡信息是指未经持卡人同意,非法获取其信用卡号码、有效期、安全码等信息的行为;收买信用卡信息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或者购买他人信用卡信息的行为;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是指未经授权,将他人信用卡信息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牟取利益的行为。 总之,如果有人从事上述行为,就涉嫌犯罪,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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