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算正式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算正式合同吗 订立房产预售契约并非正规合同形式。 在房地产交易中常被视为正式合同的文本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然而预售契约则是开发企业与购买方签署的一份性质特殊的拟订协议,本质上可视为订立的定金合同,尽管并未拥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却同样具备相当于法定效应的可靠性。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的步骤有哪些 1.仔细审查所签署的购房协议,以识别其中是否含有任何条款能够导致不公平对待或是表述不够明确之处。对于此类可能引发混淆或者误解的条款,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修订或加入详尽注解以便澄清含义; 2.确认交易方具备相关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从而保障您最终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益; 3.完成签署购房协议或者完成加盖公章的手续,以确保各项条款都已得到切实履行并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在不动产交易中,《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认为是具有深远影响力的正规契约,而预售契约则更像是开发商与买方之间所达成的一种特定拟订协议,其性质上等同于定金合同。尽管这类预售契约在法律约束力方面可能尚显不足,但我们仍然不能视之为无物,因为它所蕴含的效力不容小觑,并且具有法定效应的可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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