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患者砍人,医院是否需承担责任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精神病患者砍人,医院是否需承担责任 关于精神疾病患者在住院期间伤人为害的情况,病院有义务肩负起监督与保护的职责。 若病院能充分履行其应有的监管与保护义务,便可适当减轻其所承受的侵权赔偿责任; 反之,病院未能有效地执行监管及保护措施的,则需为其未能履行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二、精神病患者可以刑事拘留吗 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实施逮捕和羁押并非违法行为。 然而,当这些患者实施了犯罪行为时,他们将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定程序的权威鉴定发现,倘若患者在无法识别或自我控制行为阶段造成了损害后果,则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精神疾病患者入住医院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医疗机构承担着对其进行严格监督以及充分保护的法定义务。严谨而到位地履行这些职责不仅有助于降低医院方可能会遭遇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风险,同时也是避免由于未能尽职尽责导致的法律责任蔓延至自身的重要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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