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员工入职可以没有试用期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新员工入职可以没有试用期吗 新进员工通常会经历试用期,不过雇主也可以选择直接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哦!若明确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且缺乏试用期相关证明,那么我们默认雇主已经放弃了试用期,也就是说,这样的情况下,两者之间并不存在试用期。 所以,建议雇主在确定和员工的劳动关系时就要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就试用期做出明文规定,因为如果之后补签的话可能就无法设定试用期啦。 至于口头约定的试用期,若是没有得到双方确认或者找不到其他的相关证据来证实,那它便视为无效,就是通俗意义上讲的“没实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新员工入职7天无工资合法吗 关于公司设定七日无薪试用期限一事,这不仅不符合法定原则也缺乏公平性。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试用期劳动者理应享有薪酬待遇,只要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有效工作,他们便具有主张劳动回报的权利。尤其对于新进员工而言,用人单位自其报到之日起,即应有义务与其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明确各自的劳资关系,那么据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对于刚刚步入职场的新人而言,他们是否会遭遇试用期并非绝对之事;如果没有相关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能够证明试用期存在的话,那么雇主就会被认定为自动放弃了设立试用期这一权利。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雇主在与劳动者建立起正式的劳动关系之初,便应立即签署书面合同,并在其中明确规定试用期的具体期限,以免在日后补签时对试用期设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口头约定的试用期其法律效力往往难以确定,而且如果缺乏确切的确认或者有效的证据支持,此类试用期极有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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