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拘留人需要有证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警察拘留人需要有证据吗 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警方只能对嫌疑人进行传唤,而非直接拘留,且一般情况下,传唤期限不应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关于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负责处理的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若存在以下七种情形之一者,可依法先行拘留: (1)正在筹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 (2)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者明确指出其犯罪事实的; (3)在其居住地或随身携带物品中发现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的; (5)具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 (6)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地址等个人信息,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至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则包括: (1)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的; (2)具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应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在此期间内,检察院需在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二、警察拘留人需要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须符合以下三个特定条件: 首先,被拘留者必须为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 其次,拘留行为具有法定且紧急的情形; 最后,达到公安机关可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的程度。具体如下述,针对存在以下七种情况的现行罪犯或者重大嫌疑人,公安部门可行使拘留权力: (1)正在筹备实施犯罪活动或在犯罪活动实质化之后被及时察觉出的人员; (2)遭到受害者或在场目击者明确指控其涉嫌犯罪的人员; (3)在被告人及其居住场所周围查获有力犯罪证据的人员; (4)实施犯罪后立刻产生自杀意图逃跑或正在逃避法律责任的人员; (5)有可能毁灭、篡改证据或串通证词的人员; (6)尚未公开透露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尚不明朗的人员; (7)可能涉及流窜犯、累犯及重大团伙犯罪的嫌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当执法部门缺乏充分证据之时,他们仅能将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而非采取直接拘留的手段;同时,传唤时间的总长度通常不得超出24小时。而在刑事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现行犯罪者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实施的暂时性强制措施则被称之为刑事拘留。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有七类情形可以先执行拘留,以及两项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拘留所需满足的条件,而拘留的最长期限则设定为3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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