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非法拘禁罪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采用其它不法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将会面临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是剥夺政治权利的严厉法律制裁。若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涉及到诸如殴打、羞辱等人身侵害情节者,则会加重其应受刑罚的程度。如非法拘禁行为最终致使受害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发生,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若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倘若在实施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以及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若为追讨债务而采取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亦将依照上述规定予以惩处。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触犯上述犯罪行为者,将依法从严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拘留几天判刑 一般情况下,宣告判决所需的最长期限为自羁押之日起最多两个月;但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且在法定期限内无法完成审结的情形,亦可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专门审批,将期限延长一个月;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侦查工作并终结案件的,则需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方可将期限延长至两个月;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情形,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延期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第一百九十一點之规定,如洗钱行为中所涉及的金额超过四万元人民币,便将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在此基础上,倘若行为人采取了多种手段来掩盖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惩罚,同时还须缴纳罚金。然而,情节严重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刑期的长短,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至于具体的判决结果,则需要依据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法官的最终裁定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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