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劳动能力定应在何时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一、工伤劳动能力定应在何时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雇佣方须在三十个自然日内提交相应的申请。(具体操作细节请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七条进行了解)在此基础上,因工受伤的员工也有权在一年的期限内提出申请。若雇佣者拒绝提出该项申请,抑或按前述条款规定主动发起工伤申请,那么因工受伤的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和工会组织均有权利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的一年内,向所属地区的劳动保障管理部门提交工伤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以下为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所必须递交的各项资料: 1、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原始文件以及其复印件; 2、必须开具有效的诊断证明,并根据医疗机构对病历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完整性复印或者是加盖印章的检查、检验报告等病历材料; 3、必须提交工伤职工即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还需要准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的其他辅助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敬请雇主务必于事故发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主动提交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同时,被雇用者自遭受工伤之日起满一年亦享有此项权利。若雇主未能及时提出申请,则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均有权利在确认意外伤害或职业病之后的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