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时效从什么时候计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保险理赔时效从什么时候计算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向保险人申请支付保险金时,其诉讼时效期限将延长至五年,同样是从他们知晓或是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保险理赔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 首先需要关注的关键点即为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鉴于保险事故发生后需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电话沟通并进行报案,如果该时间段内延迟过长,那么将极有可能引发诸如额外的调查费用等问题,同时亦会导致调查难度大幅度提升,进而对被保人理赔时效性产生较大范围的影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的索赔时效大多数情况下为两年。然而,在涉及到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时,受害方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会延长至五年。对那些与非人寿保险有关的案件而言,若被保险人或者受惠者提出索赔或是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维权有效期也仅仅为两年,该期限从他们知道或是应该知道保险事故已经发生的那一天开始倒计时。因此,务必确保在有效期间之内主张自己的权益,以维护您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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