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关于劳动合同公司单方解除的相关处理方式,可从以下几个角度出发考虑: 第一,如果是用人单位基于法定事由及正当性解除了劳资关系,则不需承担经济上的补偿责任。例如,若员工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给公司带来了严重的资金风险,且导致其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时,用人单位援引该等因素提出与之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依法是无需给予一定比例的经济补偿的。具体依据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查询。 第二,若用人单位出于非主观过失性的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譬如经济状况恶化,或者因业务需要进行人员调整等等,此时就需要对原雇员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资合同时若符合了该条例的各项条文,就必须向原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方式为按照雇员的工龄以及每年一个月的平均收入作为基准进行计算。 最后,倘若用人单位在未达成法定事由或过失性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应按照此法条的规定,向原雇员支付赔偿金。即,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充分的事实依据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擅自与某位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该名员工有权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必须予以满足。反之,如果劳动者选择不再继续执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然无法继续履行时,用人单位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按照雇员的工龄每年赔偿相当于两个月工资总额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申请劳动仲裁吗 若贵司仅凭其主观上意愿解除您的劳动合同,实际上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在此种情形下,您拥有充分的权利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以便寻求公正解决方案。 在正式启动仲裁程序前,您需要准备有力的证据以支持自身立场,例如所收到的工资转账信息以及与其他员工进行交流时的相关文本记录等,这些都是能够证明贵司为解除您的合同而采取的行为非法性的关键证据。 只要您能成功地证明贵司的确存在违法行为并以此方式解除了您的合同,那么赢得劳动仲裁的机会还是相当高的。 因此,若是面临类似问题,您首先要明确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接着应积极搜寻并收集有效的证据,最后尽全力推动劳动仲裁的申请流程,从而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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