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的罚款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职务侵占罪的罚款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之罚款标准并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界定,因本法主要规范犯罪行为所应承担之刑事责任,涵盖有期徒刑、拘役、无期徒刑等刑罚形式,而非罚款方面。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及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涉嫌犯下犯罪的个人或单位,除刑事惩罚之外,亦可酌情判处适当金额之罚金。关于具体罚金数额的裁量,则需依据法院对犯罪情节、犯罪所得、犯罪者经济状况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职务侵占罪该如何起诉法院 职务侵占罪作为一种典型的公诉类犯罪,其审理程序通常由人民检察院负责起诉事宜。在犯罪事实得到充分查明且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检察院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提起诉讼的决定,同时依照审判权限的有关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文件和相关证据资料,正式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没有对职务侵占罪具体的罚款规定,其重点强调了此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例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等。然而,《刑法》第三十六条与第三十七条清楚阐明,除了刑罚之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量地判处当事人罚金。至于罚金金额的大小,将由负责审理该案的法院在充分考虑犯罪情节、所获得的非法收入、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财务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之后来最终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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