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在依法向所属法院呈请执行之后,倘若被申告人仍未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便有权向相关法院提出关于被申告人财务信息的细目,以便法院能够依法依规强制执行被申告人的财物以抵偿所欠债务。假如被执行人缺乏足够财产用以执行,那么法院将依法实行对其高消费行为的限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之中。 然而,如果以上所有措施已经仔细实施并且仍然无法执行已经确定的财产,那么法院将会不得不暂时终止执行程序,等待被申告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1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1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拒绝还钱怎么办 若对方明确表示不予履行还款责任,那么阁下可考虑向我国司法机构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司法机关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如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实行冻结、扣划;或对其持有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并予以公开拍卖等等,以此来保障您所享有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倘若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债务的经济实力却故意拖延不履行,甚至可能会遭受法律的严厉制裁,其中包括罚款以及短期拘留等惩罚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诉讼审理过程中,倘若原告当事人已经依法向当事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然而被告方却一直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付款责任,此时原告当事人便享有权利要求法院进行财务调查以实现强制性法律执行。如若被告方财政实力不足以清偿债务,法院将严格对其实施消费限制,并将其纳入信誉不佳者的名录之中。倘若各种执行手段均无法取得预期效果,法院还会停止执行,直至被告方具备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行恢复执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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