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岗员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调岗员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倘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基于调岗原因而作出的劳动合同解除表示异议与抵触,那么,他们有权利向相关用人单位主张经济上的补偿或赔偿。 其次,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于在某一单位服务时间达到一整年份的员工来说,他们有权获得一个月薪酬标准的赔偿金。若员工在该企业工作超出半年且未达一年,则按照一个月薪酬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然而,如果半年以内的工作经验,员工将只能够得到半个月薪酬的赔偿金,这是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调岗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当有员工对岗位调整表示异议之时,我司会 首先和他们进行友好且负责任的沟通协商,力求双方能够在此过程中求同存异,共同寻求问题解决之道。若经过充分的讨论后,我们可以就涉及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则可签署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并且确保合同被签署的双方各自拥有一份以供保存。然而,如果经过反复的协商还是无法达成共识,我司将不会擅自做出任何变动,而是继续与该名员工保持沟通,尝试寻找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依照相关规定,通过向劳动事务仲裁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等正当途径来处理此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当劳动者因为岗位调整遭受解聘时,他们有权利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的请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一个月薪资数额的赔偿金;然而,如果在这期间工作满半年时间,但未达到一整年的话,照样可以按照同样的标准进行计算。至于那些在用人单位的试用期内累计工作时间尚未超出半年者,则仅能获得半个月薪资的赔偿金,这笔款项将由用人单位负责直接发放给原员工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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