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没地方住可以暂住男方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缔结离婚协议后,倘若女方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适合自己居住的居所,在特定情形之下是允许暂时迁入男方家庭进行居住的。
然而,这种做法往往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状况以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的相关条款来进行考量。 若女方的确面临着严重的居住困境,并且男方具备为其提供临时住所的能力,那么为了确保女方能够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并体现出人道主义关怀,女方或许会得到许可,得以暂时入住男方家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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