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善意取得法律制度所涉及的后果主要包括三个关键方面:即所有权的转移、原所有权人的权益保护以及转让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以下是更为详细的内容说明: 首先是所有权的转移。当符合特定的法定要件时,善意取得便可依法进行,从而使得受让人能够立即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与此同时,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则会被依法剥夺。 其次是原所有权人的权益保护。尽管原所有权人无法向善意受让人主张返还其财产,但是他们仍然有权依据债法上的相关规定,要求转让人承担合同违约或者侵权行为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最后是转让人的责任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转让人必须对原所有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其中可能涵盖了合同责任、侵权责任甚至是不当得利的返还责任等多种形式。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善意取得的效力待定有规定吗 善意取得的合同原则上应被认定为有效,然而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即权利人予以追认或无权处分人已获取处分权。在构成要件方面,首先要求主体适格,即转让人必须是无权处分人,而受让人则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从客体角度来看,善意取得的标的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最后,从主观层面分析,受让人必须是出于善意的心态进行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关于善意取得的问题牵涉到所有权更迭、对原所有人权益的保障以及转让者所应担负的法律责任。当其满足了法定的构成要件之后,便能够使善意的受让人即时地获得所有权,而原有的所有权则会被剥夺。尽管原所有人可以向转让者提出追索的请求,但是却无法要求善意的受让人进行返还。在这个过程中,转让者必须承担起合同违约、侵权行为以及不当得利等多种法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