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逸保险公司拒赔能否主张利息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逃逸保险公司拒赔能否主张利息 通常情况下,仅仅是当保险公司有必须承担理赔责任之必要,或者在投保人并未严重违反保险合同约定之时,才允许寻求法律途径并向保险公司追偿利息赔偿。若保险公司拒绝承担全部或部分的理赔职责,或者出现了延迟赔付的状况,那么遭受损失的消费者们有权考虑聘请律师以提起诉讼,并且在诉讼的过程当中,他们所提出的赔偿要求,包括有关利息的支付部分都可以得到考虑。 然而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利息实际获取的数额,仍然要根据法官最后的裁决结果来确定。另一方面,如果保险公司所作出的拒赔决定具备合理性的基础,即在保险事故中,被保险人所面临的风险程度未能达到保险条款中所规定的理赔标准,那么保险公司便无需支付任何利息,甚至可能连已缴纳的保费也无法全额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二、逃逸保险公司交强险理赔吗 若行为人发生了交通肇事并在逃逸之后,其所购买的机动车辆强制性保险(简称“交强险”)会正常予以赔偿。 依据《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条例》中的相应条款,在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的情况下,交强险依然具有支付赔偿金的义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与普通商业性保险存在本质区别,通常情况下,商业性保险在被保险人涉及逃逸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权拒绝支付赔偿金。 然而,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交强险仍然需要对该起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害及人员伤亡状况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而言,在保险公司被施加理赔义务或者投保者并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方能使用法律手段索求利息的补偿。倘若保险公司拒绝进行理赔或者拖延支付赔款,那么消费者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发起诉讼,以期获得利息赔偿。然而,利息的具体金额需要由法院进行裁定。如果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合理,也就是说风险尚未达到理赔的标准,那么保险公司便无需支付利息,甚至有可能不会返还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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