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房子买卖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父母的房子买卖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父母将所持有的房屋转售予子女时,需要办理一系列合法的手续。此过程涉及合同签订以及房管部门的过户手续。以下为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应当明确采取何种途径实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并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如结婚证;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等。然后,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房管局进行转移登记。在此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税费,其中包括契税1.5%,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6元,个人所得税1%,水利建设基金0.1%,登记工本费,以及对于购买超过五年的房屋可以免除5.6%的增值税。 其次,如果父母选择以“出售”方式将房产转让给子女,那么还需要额外缴纳评估价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 然而,由于该房产的房产证尚未满五年,因此还需要另外缴纳增值部分5.5%的增值税。此外,子女也需要承担1%的契税。总计下来,他们需要支付约6.8万元的税费。 最后,当子女将来再次转让该房产时,如果已经取得房产证满五年并且属于唯一住房,那么只需要支付少量的交易手续费即可。但如果房产证未满五年或者拥有多套房屋,那么就需要额外缴纳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增值部分5.5%的增值税。以上就是关于父母房屋转售给子女所需办理的手续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吗 当然是允许的,父母将其共有的房屋完整或部分产权馈赠给子女在法律层面属于房产的赠与行为。 并且,同样地,父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在夫妻共有的房产所有权证书上为自己的子女增添姓名的请求,这也同样被视作房屋赠与行径。 鉴于此种情况属于房地产营销活动中的一环,因此,房屋管理部门有义务按照转让登记程序予以处理。 若权利人确实希望在房产中加入子女的姓名,应当与其子女共同提交申请以进行转让登记。 首先需要前往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费,然后申请双方当事人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和关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约定等文件资料,一同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办理该房屋转让登记的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的房子买卖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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