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成立未遂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犯罪未遂这一概念做出了明确界定,即行为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然而由于其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影响,导致未能如愿以偿地实现预期目的,这种情形便被称为犯罪未遂。因此,针对具体案情的分析必须依据事实和证据,对于涉嫌抢劫未遂案件的量刑裁决也需结合实际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主动投案自首等悔罪表现,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