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的认定要素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诈骗罪的认定要素有哪些 此项罪行的攻击目标显然是公众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有的犯罪行为也涉及到了欺诈手段的运用,甚至追逐部分非法经济利益的动机,但是由于它们的攻击目标并非局限于公私财产权,甚至仅仅是该范围内的特定权益,故而无法认定为诈欺罪。例如,拐卖人口,虽然其中亦存在一定程度的欺骗行为,但是由于其主要针对的是人身权益,因此被归入侵犯人身权益罪一类。 具体来说,诈欺罪的客观表现通常为行为人利用欺诈手法获取了相当数量的公众及私人财产资源。在此过程中,行为人可能会采取两种基本方式进行欺诈:一是捏造事实,二是掩盖真相等。无论是掩饰过去发生的事情,或是当前正在发生的现实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只要行为的本质能导致受害者产生误解,做出行为人渴望得到的财富分配决策,那么这种行为都可以被视为一种欺诈。 然而,若欺诈行为没有足以让受害者进行财富分配决策的影响力,就不足以构成诈欺罪的欺诈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罪犯必须具备自然人身份,才符合此罪的确立条件,而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也是构建罪责的重要要素。 此外,行为人在主观心理层面应当显露出直接故意,且具有对公共及私人财产资源非法占有的强烈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钱财怎么要回 为了实现合法权益的维护与赔偿、让款项能够回归到应有的路途上,需要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利用法律工具完成款项的追讨工作。若收款方坚持拒绝支付退还款项,甚至已无法从银行机构获取收款方具体联络处所等相关信息,此时,汇款方可向司法审判庭提交以不当得利为依据的申诉状对收款方发起指控,并请求其归还原得利益。为预防未来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境,汇款方亦可参照法律规定,在购买保险做担保的前提条件下,向法院提出查封对方收款账户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此项罪名主要是指向公共以及私人财产所有权益发起的侵害行为。虽然其中的某些行为可能涉及欺骗、以及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等情况,然而在这些情形中,只要袭击的目标并非公有或者私有的财产权利,亦或是相关的特定权益,那么便不能够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人口的行为,其主要的侵犯对象为人身权益,因此应该归属于侵犯人身权益的罪行范畴。而对于诈骗罪而言,通常是指行为人通过使用欺骗手法来获得公有或私有财产,其方式既可以是虚构事实,也可以是掩盖真相等等。在实施的过程中,欺骗行为必需对受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力;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具有法定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并且需要具有非法拥有财产的主观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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